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最新消息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轉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長者換居政策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宣傳圖卡-長者換居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宣傳圖卡-長者換居

為因應高齡化社會及協助行動不便之特殊族群需求,長者或身障者經各縣市主管機關審查符合入住條件者,可承租符合其居住需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住宅或各縣市公宅,並將其既有住宅出租,讓長者或身障者能居住在合適的行動生活空間,原有缺少無障礙設施的房屋,則可以出租讓給需要的房客承租。

同時符合下列各款情形者,得申請換居專案,其規定如下:

壹、申請人或家庭成員為身心障礙者或滿六十五歲者。

貳、上述申請人或家庭成員為身心障礙者,以其身心障礙類別為第七類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b710b、b730b、b735、b765、s750或s760者為限。

參、承租本計畫之租賃住宅、國家住都中心興辦之社會住宅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興辦之社會住宅,應以有電梯之住宅、無電梯住宅一樓或二樓為限,且於該租賃住宅或社會住宅所在地,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名下合計限持有一戶住宅。

肆、上述承租本計畫之租賃住宅或社會住宅之承租人,應為換居住宅之建物所有權人,並為該換居住宅之出租人。

相關連結(或延伸閱讀)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2-15
  • 發布日期: 2024-02-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 點閱次數: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