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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惡意散佈裸照

新聞來源:蘋果日報

花蓮1名15歲國中女生與讀高中的男友分手1個月,前男友在同校又另結新歡,2人疑因要惡整女孩,竟透過臉書及line四處散布前女友裸照,事後雖已刪圖,但已傳遍全校過半學生都看過,女學生不堪羞辱連日曠課不敢到校,今早想不開一度跳橋自殺獲救,家屬氣得痛批:「這樣摧毀一個國中生,還是人嗎?」已報警要告前男友誹謗、散布猥褻圖像,最重可判刑2年。
 
被害家屬表示,女兒與鄰近鄉鎮的高一男學生交往,2人上月協議分手,原以為2人好聚好散也沒什麼,不料前男友另結新歡竟是被害女同學,新歡不滿男友手機還有同學裸照多次爭吵,男友為表清白,2人竟聯手PO出私密照片,並透過line到處亂傳,不僅該校過半學生都看過,連老師都收到直斥「亂來」
 
家屬氣得說找上校方,限期今天下午要2名惡搞的學生及家長出面解釋,並已到派出所報案,家屬說:「名譽不是隨便可以開玩笑,要犯錯的人付出代價」花蓮縣教育處今早得知消息,已連繫校方積極處理,並透過校內輔導系統對學生加強輔導,避免身心再度受創。(突發中心王文傑/花蓮報導)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7-17
  • 發布日期: 2023-07-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 點閱次數: 4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