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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臺中市「老人保護預防性關懷服務方案」招募

一、計畫目標:

為強化本市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於社區生活之保護網絡,特結合專業民間社福團體,辦理本市「老人保護預防性關懷服務」,運用鄰里及社區人士在地性及可近性之優勢,共同合作以提升個案接受服務意願,減少個案因社會孤立而遭受不當對待之風險,進而改善家庭問題及暴力關係。

 

二、招募對象:

應年滿18歲,具備閱讀與書寫能力,且未有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通報紀錄及犯罪情事者,以具有防暴宣講師、社會工作、心理、醫療、護理、志工、長照人員、老人福利服務、離職專業人員或因應受託單位地區特性需求等多元背景之家關員為優。

 

三、關懷訪視員服務內容:

到宅訪視老年人及其家屬,提供充權、關懷關心、促進老年人社會參與等服務,服務期程原則為3個月以上,每月訪視2次,每2週至少訪視1

 

四、培訓及督導機制:

  1. 教育訓練:完成15小時關訪員基礎訓練及實務見習,並透過社工員帶領見習之次數至少2次,再經測驗合格之關訪員即可核發證書及識別證(預計於113615日及622日辦理第1梯次基礎訓練)
  2. 團體督導:每2個月至少辦理1次團體督導,並依家關員需求進行個別督導。
  3. 工作小組會議:每3個月至少辦理1次工作小組會議,定期討論工作概況,並滾動式修正服務方針。

 

五、訪視費用:每次完成訪視最高補助500元;到宅後拒絕訪視或訪視未遇最高補助200元。

 

六、辦理區域:

  1. 財團法人中華福音信義傳道會:本市東勢區、石岡區、新社區、豐原區、后里區(辦理區域主要為上述五區,得視實際個案情況調整及轉介案件)。
  2. 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龍眼林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本市大雅區、西屯區、北區、西區、中區(辦理區域主要為上述五區,得視實際個案情況調整及轉介案件)。

 

有關報名資訊請逕洽各受託單位督導(信義傳道會:張督導04-25872880,龍眼林基金會:謝督導04-24511055分機108)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02
  • 發布日期: 2024-04-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 點閱次數: 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