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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市立光復國民中小學57週年校慶第3屆傑出校友遴選案, 鼓勵校友踴躍報名參加遴選。

臺中市立光復國民中小學57週年校慶傑出校友(第三屆)遴選暨表揚辦法

 

一、宗旨:傳承光復優良傳統及學風,肯定光復校友敬業、創業;服務人群;貢獻國家之傑出成就,特訂定本辦法,予以隆重表揚,並為後學之典範。

 

二、推薦對象:凡本校歷屆國中及補校畢(結)業或肄業,於下列各領域中有卓著表現,足為楷模者,皆可推薦之:

(一)教育文化類:任職公私立各級學校教師,具有教學相關特殊優良表

現,或服務二十年以上富教育愛等具體事實者 。

(二)公職行政類:任職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之公務人員,具有相關特殊

優良表現。

(三)學術創新類:從事學術研究有卓越貢獻者。

(四)藝文體育類:從事各類型藝文創作或於各類運動項目競賽或理論有

特殊表現者。

(五)工商管理類:從事各類企業經營或任職公司行號成就特殊者。

(六)公益服務類:從事社會各類服務工作,有傑出之表現或貢獻者。

(七)其他類:不屬於前項表揚類別而有傑出表現或特殊貢獻者。

三、推薦方式:

(一)由本校校友會推薦。

(二)由本校畢業校友推薦。

(三)由本校各單位主管暨現任或退休教師推薦。

(四)由校友之服務機關推薦。

(五)由社區人士推薦。

推薦人應檢具資料推薦表書面及電子檔各乙份(表格可從本校網頁下載

或向本校教務處索取):請於1141010日前備妥推薦表(含相同內

容之電子檔wordpdf檔)乙份逕寄光復國中小補校,地址:臺中市霧

峰區柳豐路535號,聯絡電話(0423393141261潘主任(電子檔可

emailpanhspin@hotmail.com)。

四、審查程序及方式:

(一)初審:由本校校友會理監事負責採集相關資料審查,必要時得實地訪

查。

(二)決審:由本校成立「傑出校友評選委員會」負責決審工作(委員會由本校行政代表一至三人及校友代表三人組成);由理事長擔任主任委員,並設執行秘書乙人,綜理選拔事務。

五、表揚名額:表揚傑出校友人數以五到十名為原則。

六、表揚方式:

(一)贈獎:由本校頒贈每位傑出校友獎牌乙座暨當選證書乙幀。

(二)報導傑出事蹟:刊登「光復采風」—傑出校友紀念專輯之外,並在

校友會網站及本校有關刊物上予以報導、顯揚。

(三)安排傑出校友於本校學生生涯演講活動時,返校傳承生涯規劃、奮

鬥成功之心路歷程,作為學弟、妹之參考與楷模。

七、表揚日期:於本校57週年校慶慶祝大會隆重表掦。

八、本辦法經校慶籌備委員會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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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7-23
  • 發布日期: 2025-07-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 點閱次數: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