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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以工代賑1名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標題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以工代賑1名徵才公告
徵才機關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職稱 以工代賑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
職系 -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資格條件 1.申請者須年滿十六歲且為本市當年度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2.具備基本電腦操作(Word、Excel)及文書處理能力。
3.若為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4.國中以上畢業者。
有效期間(起) 2025-09-17
有效期間(訖) 2025-09-28
工作項目 (一)為民服務訪客接待、業務受理諮詢。。
(二)資料建檔、協辦公文交換、檔案整理、收發與遞送工作。
(三)服務設施或場所之安全巡查、環境清潔、消毒維護及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2樓)
報名方式 欲申請者,請於本(114)年 9月28日前(郵戳為憑或親送,逾時不予受理)檢附下列文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使用A4信封裝袋並以限時掛號郵寄至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徵才窗口廖小姐辦理報名(郵寄地址: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2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9206廖小姐),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以工代賑人員」。
(一) 以工代賑人員扶助申請表(直式A4格式、貼2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曾任本市以工代賑人員者請註明曾任以工代賑歷程,並請務必填寫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 當年度本市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114年度需符合資格者)。
(三) 最高學經歷證件影本。
(四) 申請人100年度以後勞保加保資料證明文件。
(五) 機車證照影本。
(六) 個人自傳(200 字至 300 字)。
其他 (一) 申請人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將另擇時間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另通知及退件。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於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網站。
(二) 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分數未達錄取標準者,不列入候補名單),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倘應試者非合適,得從缺。
連絡人 廖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89111分機59206
是否公布市府主站 True
市政分類 徵才資訊
張貼日 2025-09-17
單位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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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9-17
  • 發布日期: 2025-09-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 點閱次數: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