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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聘用人員徵才公告(職務編號:G100009)

機關徵才
標題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聘用人員徵才公告(職務編號:G100009)
徵才機關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職稱 聘用社會工作師(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以六等一階(280薪點)起聘。
名額 1名(職務編號:G100009)
性別 不拘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並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1年以上:
1.國內外大學畢業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者。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具外國國籍。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社會工作師法第7條各款情形之一。
四、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有效期間(起) 2026-08-13
有效期間(訖) 2026-08-21
工作項目 辦理聘用社會工作師(員)等各項人事管理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2樓)
報名方式 (一) 公告期間:自115年8月14日起至8月21日止。
(二) 應備文件: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1. 甄選報名表(資料務請詳實完整)。
2. 甄選簡歷表。
3. 切結書(以上3項表格請至本中心網站下載使用http://www.dvc.taichung.gov.tw/公告訊息/機關徵才) 。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5. 社工師證照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6. 其他相關經歷證件(如工作內容服務經驗證明或其他與應聘職務有關之證明文件) (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三) 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聘用社會工作師(員)(非保護性社工-市庫)」。
其他 一、支薪標準:約聘六等1階(約新台幣38,900元)。
二、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三、經書面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者自行負責。
四、若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電話:04-22289111分機38981劉先生)。
五、報名截止日期:115年8月21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六、甄選方式:資格審查與面試
七、甄選方式及甄選時間:
(一) 資格審查:由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資格審查小組書面審查直接服務年資之認定,符合條件者始得參加面試,未符合資格者不再另行通知。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涉及刑責者,應試者自行負責。
(二) 面試(佔總分數100%)。
(三) 面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八、錄取通知:公告及電話通知(錄取者)。
九、本案以總成績分數高低排序錄取,甄選職缺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起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者,得以從缺,倘備取人員中有優秀人才,列入本中心候用名單。
連絡人 劉先生
連絡電話 04-22289111#38981
是否公布市府主站 True
市政分類 徵才資訊
張貼日 2026-08-13
單位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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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8-13
  • 發布日期: 2026-08-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 點閱次數: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