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服務台備有聲請保護令之例稿,受虐者可以前往索取,以勾選方式填妥例稿,再將勾選好之例稿交給收發室,即完成手續。法院在收到聲請狀後安排開庭時間,審查有無理由。 向警察告發,由警察機關代為聲請,或被害人自受家庭暴力之迫害危險者,向檢察官、警察機關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