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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令核發後,如何使用保護令?

  1. 保護令核發時,建議隨身攜帶一張保護令,並留存一張影本給大廈的管理員或警衛、辦公室警衛、子女學校老師及信任的親戚或朋友。
  2. 當加害人違反保護令時(如電話騷擾、跟蹤、未遠離你的居住所、繼續施暴 ),應立即打 110 報警。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1-08
  • 發布日期: 2015-05-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 點閱次數: 3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