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事件中,能夠提出的證據包括物證(扯壞的衣物、兇器、診斷證明書等)與人證(暴力時親見或親聞的人,可能是鄰居、家人或子女)。診斷證明書是提出刑事告訴或聲請保護令時,有力的證明資料,應長期保存。診斷證明書的法律效力不分甲種或乙種,公私立醫療院所開立的診斷證明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