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機關徵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專案行政人員(預估缺)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標題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專案行政人員(預估缺)徵才公告
徵才機關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職稱 專案行政人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
職系 -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資格條件 (一)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院校社會工作、心理相關科、系(組)畢業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具外國國籍。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四)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有效期間(起) 2025-06-13
有效期間(訖) 2025-06-20
工作項目 (一)辦理「布建未成年人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案件服務資源計畫」。
(二)撰寫方案計畫及成果報告。
(三)開發及連結家庭暴力防治、兒少保護、親職教育、心理治療、諮商輔導、精神醫療、身心障礙、專業復能等專業團體資源。
(四)規劃及辦理親職知能、心理及情緒相關方案及活動。
(五)規劃及辦理教育訓練。
(六)辦理行政經費核銷。
(七)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報名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 公告期間:自114年6月13日起至6月20日止。
(二) 應備文件: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1.甄選報名表(請貼照片、資料詳實完整,並親自簽名)。
2.甄選簡歷表(請述自傳,並親自簽名)。
3.切結書。
4.甄選報名准予附條件報名申請表(應屆畢業生適用,如經錄取,自公告錄取之日至遲於114年8月31日前,應檢具畢業證書始得辦理報到程序,否則喪失錄取資格) 。
(上開表格請至本中心網站下載使用http://www.dvc.taichung.gov.tw/機關徵才) 。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6.其他相關經歷證件(如有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實習、或擔任兼職助理之經驗;社會工作相關經歷服務等) (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三) 聯絡窗口:
1.聯絡人: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綜合規劃組高小姐。
2.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9227。
3.報名郵寄或逕送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2樓(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綜合規劃組),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專案行政人員」。
4.報名截止日期:114年6月20日(親送者以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收發處收文章為憑;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其他 一、支薪標準:
比照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支薪:
(一) 學士級:月薪新臺幣3萬 6,300 元。
(二) 碩士級(含)以上:月薪新臺幣4萬 1,500 元。
二、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本計畫人力為衛生福利部補助,聘用期程依年度計畫核定結果辦理。
三、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及面試。
(一) 資格審查:由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資格審查小組書面審核,符合條件者始得參加面試。
(二) 面試(佔總分數100%):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三) 經書面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請務必保持聯絡電話暢通),不符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涉及刑責者,應試者自行負責。
(四) 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 錄取標準及結果:以成績總分數高低排序錄取,甄選職缺正取1名、備取2名。
四、錄取通知:本中心網站公告及電話通知正取者。
連絡人 高小姐
連絡電話 22289111分機59227
是否公布市府主站 True
市政分類 徵才資訊
重要性 95
張貼日 2025-06-13
單位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6-13
  • 發布日期: 2025-06-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 點閱次數: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