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8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6條規定辦理,為加強對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個案及從事性別暴力防治工作人員之正確法律認知,以維護司法正義,本中心賡續聘請法律顧問提供定時定點之法律諮詢服務。
- 請於114年11月25日(星期二)前以電子郵件傳送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許社工員(chunhui9388@taichung.gov.tw)彙辦,並致電承辦人確認,電話04-22289111分機5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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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家庭暴力、性侵害法律諮詢服務意願調查表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1-07
- 發布日期: 2025-11-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 點閱次數: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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